A 下午去打球打了四个小时。以至于有点脱水。 话说我似乎从初中毕业以来就没有这么疯狂地运动过了。初中的时候有那么一帮一样疯狂的朋友,而且这帮人竟然都住在了一个小区里。曾经我认为自己做事一般都是三分钟热度,心血来潮就疯狂地投入,过了不久就马上与之前深爱的事物脱离关系。但是没想到我对足球的热情可以保持三年,而且整个初中对足球都是近乎疯狂的状态。那时我可以称口,我对于足球的理解已经有评论员的水平了。ESPN的苏东至今我还是很喜欢,他,我当然是没办法比;但是深圳体育台那几个白痴的水平是远在我之下。足球周刊,足球之夜,当代体育,我就一期都没有落过,这些杂志上的文章我每一个字都仔仔细细地看,以至于那时候写作文都有点体育记者的味道。要是当时趁着那股热情把足球周刊最后一页上的英文新闻也仔仔细细地读下来的话,现在的外语就不会是这个破水平了。 记得有一段时间中午的时候CCAV5会播足球教学的节目,每一期都请一个有点名气的职业球员来示范一个实用的动作。我和老梁每次看完之后马上就在当天下午开始实战,就这样学会了不少技术,现在还记得齐达内一个没多少人用过的勾球突然转身动作。 初中踢球的那些日子现在还是历历在目。有一个场景我记得特别清楚:初三有一天,还是在我们的“主场”踢球。我和贤,老梁一队。我后场传给贤,他把球勾起来,我再往前一吊,老梁空中推射。那种一气呵成的默契,很难令人忘记。后来我在高中渐渐地就不再踢球了,因为和同学之间根本就没有一种默契;那种长年累月的磨合所积累出来的默契,只有在那些曾经天天一起玩的朋友之间,或者还有在深爱的夫妻之间,才存在。享受过那种天衣无缝的感觉之后,再回到现实中来,天天都面对一个磨合期,对高中热血沸腾愤世嫉俗的我来说,还是没办法接受的。好在现在我明白了,回忆是一回事,而现实,是另外一回事。
B 我曾经非常非常不喜欢打球。但是看篮球倒是不让我反胃。记得高中老梁拿张N1的碟子来我家看,大家也是看得惊心动魄。非常喜欢那些街球的动作,那种天马行空的感觉。 那么我为什么那么讨厌打球?准确来说,我不是讨厌篮球这一项运动,而是非常不喜欢那一种展示自以为是的态度的行为。打篮球,似乎从很久以前开始,就被认为是一项很能吸引女生的运动,直到现在还是如此。因此,很多不管是会不会打,不管天生体质如何,是否更适合其他运动,不管自己喜欢的到底是什么的人,全都一窝蜂地挤上了篮球场。于是,你就可以在篮球场上看见一个个潮人,穿着无袖的上衣,扎着一条条短裤,在众女生的目光下,展示着若隐若现的胳肢毛和雄伟的脚毛。 所以,exactly,我不是对这项运动有偏见,而是我以拒绝参与这种含有大量杂质的运动的行为,来表现我那时候对这帮凡夫俗子不屑的态度——我当然也是一俗人,但我只是不屑他们那些身上比我更俗的东西。 其实篮球这只是我那种态度的其中一种体现而已。当所有人——我指的是生活在我身边的人——这些人以一种俗世而且潜移默化的形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影像了我啊!——都在听周杰伦林俊杰的时候,我开始听Green Day和Marilyn Manson;当Avril Lavigne开始流行时,我开始了我探求北欧Summoning和Empire的道路;当有一天我发现Nightwish竟然也成为一种时尚的时候,我钻入了还没有多少人关注的香港和台湾独立音乐的阵营;后来我发现小清新成为了一种所谓的态度,我就——嘿嘿,这次我理性了不少,没有以一种虽然是无意但是还是有故意的成分的态度和主流对着干了——听起了古典和一向都很喜欢的黑金——我不是指Children of Bodom这种垃圾。 我这种态度到底是另外一种的不过和那帮我不屑的人一样的自恋行为还是真的就傻愣愣的特立独行?是后者,虽然我承认对自己认识并不深,但是在这一点上我清楚知道自己是后者。有人说不顺应主流是一种态度。我操你妈个傻逼。不好意思爆粗了。这年头“XX是一种态度”就和“华丽的XX”这种鬼句式一样成为了一种装逼的自我欺骗。并不是出于自我辩解的动机,我知道我所谓特立独行的行为不能称得上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生活方式。因为那并不是我出于理性的选择——虽然现在往回看我发现这一点让我看得清楚很多常识性的东西——这是一种天生的倾向,就类似于有些人一辈子就是不喜欢蟑螂一样,我就是不喜欢主流的东西(各位看官,可怜可怜我,别把我归为非主流或者是已经代表着小清新的indie);和前面一样,我并不是和“主流”过不去——我必须承认我有些方面还是挺主流的,比如我喜欢看刘小枫编写的东西,比如我也去K房撕扯嗓子——而是我对于一般情况下附在“主流”上的恶俗的东西,装逼的东西,空虚的东西,有一种本能式的反抗。类似于反抗强奸的态度,我就是那样反抗那些寄生在主流上的垃圾。 这叫做一种态度?有人说过我很有个性,谢谢你,不过我必须提醒你——虽然你并不介意呵呵,这种个性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简而言之,我是一不入流的废物。要保持身上这种东西——尽管我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愤世嫉俗,那么热血沸腾,但是还是有除不去的后遗症——我只有一种选择,就是远走天涯海角。也就是说,这种个性不能让我开上宝马车,不能让我娶名模特,不能让我住高级别墅,不能让我周末打高尔夫,不能让我包养女学生;那么,这种个性有什么用呢? 所以我说我就是个不入流的废物而已。曾经和前女友说,我就想开个小书店静静地和你过日子而已;她带着鄙夷的语气说,你一点志气都没有。那时我被一种叫做爱的鬼东西系住没有反应;现在的我或许就会转身离去不再回头。 而现在的我,还是那么没有志气。能让父母从天命而终,能让自己不至于风餐露宿,能每天有三四个小时静静地听听肖邦和看看不管是买的还是图书馆借的书,我就心满意足了。
C 其实上一节我本来想说打篮球其实也不错的。 重点不是做什么,或者别说对于你做这件事情的态度;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感受。我承认,生命是有定义域的;但是我要追求的是自我最大的实现。在偶在和孤独的限定下,在自己身上设定一个奥德修斯式的限度,更多的我就愿意顺应自己的内心。 所以,要是爱上了我有一天爱上了两只蝴蝶和月亮之上,那么我也就会全身心地投入。那是我没办法的事情,呵呵。
D 早上起来反正没什么事情做,反正开电脑还是浪费光阴,我就穿上衣服背上书包去淘淘书。 去的是海珠中大西门那几个书店。
A
前一阵子和一个同学聊天,她说从小被老妈逼着学琴棋书画,后来没半样学成的,都是半吊子。 其实我很羡慕。虽然她说自己没一样学精,但是身上确实培养起了一种气质,一种让人不敢亵玩的气质。她说小学三四年级就已经很喜欢看书;我三年级在玩牛粪……
于是偶尔发呆时会觉得,我这二十年干了些什么?
B
最早的记忆是在家乡。最熟悉的是老房子的大阳台。那里种满了爷爷喜欢的各种植物,三面的水泥栏杆有两面都整齐地排放着一盆盆花草。我最喜欢的是盆栽,因为很好奇为什么有这么小的树。我记得还有一种叶子,很小,有点厚。之所以记得是因为老妹告诉我,小时候我带着弟弟妹妹们到阳台然后告诉他们这种叶子是可以吃的,接着就把一片自己放到自己嘴里,偷偷地用舌头塞到嘴旁,假装嚼的样子;弟妹们倒是真的吃了。老妹和我说这事时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我听着倒是挺开心的。 分家前家里的格局是什么样子我完全没有印象。分家后我们住在二楼,在爷爷隔壁。另外一边的杂物室住着当是还没有出嫁的姑姑。 话说我们的房间是这样的:进门左边是墙,沿着墙过去有一张三人的“沙发”——实在很难称得上沙发,因为在沙发在于我应该是软的;沙发前有一张茶几——忘了它长嘛样的了。门右边是床,据说老妹出生后我们一家四口都堆在上面。床头旁边是贴着假木纹皮的桌子。桌子过去是贴着假木纹皮的衣柜。衣柜过去,另外一个墙角,就有一个松下牌的电视。门对面墙有两扇窗,隔得很开,中间就留下了一大块空位。貌似那里也有一张桌子,因为我记得小时候我在那里画画。这些东西除了那台电视,除了那张模糊的桌子,其他东西现在还在家里。布局也没变。就是天花板塌了而已,但是还能住人。 平时没事就往爷爷那房里串,拉着他给我画水壶和龙。想起来觉得好笑,前前后后两三年,我只缠着爷爷画过这两样东西,而且我从来就没有学成功过,现在还是画不成。当时爷爷貌似激励我和堂弟两人练毛笔字来着。我也人模狗样地练过一段时间,后来还是抛弃笔墨纸砚奔向大自然了。堂弟倒是练到了高中,直到爷爷去世。
C
5岁时我家四人就搬到邻镇去住。记得搬家那一天我坐在四轮货车的后面,迷茫地看着一路的风景。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紧紧地靠着山脚的小村庄。 刚到小镇上时住的是一位叔伯的旧屋。进门左边是一个小院子,左边有个小小的杂物室,院子右边有个水井,边上有一个厕所,墙边排开一列花草。房子也简单得很,一个客厅,右边卧室,前面厨房,二楼只有一个小厅。对这个房子里发生的事情我没有太深的记忆,但是似乎是在那段时期,我天天听着爸妈放的张学友刘德华和邓丽君。遗憾的是,音乐启蒙虽说不晚,但我还是最终落了个破嗓子。 我们家那条路叫做卫生院路,因为往里面走到最尽头就是小镇上的医院。我有时在门口玩,经常能看到病人被抬着进去。有一天天很暗,我,老妈,老妹在门口玩,见到四个女人嚎哭着抬一个小孩子往医院那里走。 在老家时,据老妈回忆,一天午休的时候,我叫妈带我出去玩。妈说要照顾老妹。于是我说自己去找外公。然后我就出去了。妈哄完老妹之后走去外公家,但是家人说没见到我。警觉让老妈开始到处找我。后来有人说见到我在池塘边玩纸船。外公和一个乡亲二话没说就往水里跳。一会儿就把我拖了上来,已经不省人事。外公就把我倒过来悬着晃,把水都晃出来——那时农村没一个人懂人工呼吸,这个国家的基础教育有个屁用。然后我就活过来了。 我想要是阎罗王把我收了的话,那四个嚎哭的女人里就有我妈了。 既然是卫生院路,那进出医院的就肯定有断了气的人。于是经常这路上就有死人抬出抬进,免不了会放鞭炮。我和老妹,还有一条街上的孩子,都等哀队过去后捡那些没点着的死人鞭炮来玩。为这事我和老妹没少受骂。后来我得去上学,妈送我去学校的那段时间里,老妹就自己捡着玩了。
D
有一天爸和我说你明天要上学了。 除了好奇我没有任何反应。貌似我这个人一辈子都是这样,无论大事小事好事坏事,我都只会对事件本身及其后续的延伸感到好奇,而没有什么特别兴奋的反应。 那个学校到现在貌似还是没有任何变化。那时没有所谓的幼儿园,我上的是学前班。其实和一年级学的东西一模一样,可能就是为了启蒙孩子和提供家长方便而已。关于上课的一切我都没什么记忆了,因为一般我都不在课堂上。有一个我叫堡哥的同学,我家和他家关系很好,所以我们俩也很玩得来。学前班那段日子,我们就是俩人一起逃课,从学校旁边的路上去,一直到山上,就在一大片田地里晃荡。直到现在我还没把上课当回事。 那时候最喜欢的还是放学,我记得我从来没听过课。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妈一般中午吃饭前就到处找我,沿着小河,沿着新建的公路,一路找。有时候我在山上喂羊,有时候在采野草,有时候在游戏机室。经过了多次磨练之后,我妈总是能找到我。于是就扯着我的耳朵一路走回家。
刚开学的一天,我看到同桌的便签上写着World filled with love的歌词,于是问他,你也喜欢Craig David,他很惊讶,说是啊。于是就聊起了音乐。那时候的我只知道刘德华张学友孙燕姿周杰伦而已。而他听的是欧美各种各样的音乐。他借给了我LinkinPark的DVD和CD,他告诉我有轻音乐这种杂志,他告诉我明珠台周六早上有欧美音乐排行榜。是他把音乐带进了我的生活,而音乐在这三年里深深地改变了我。
“I don't know what's worth fighting for
Or why I have to scream
I don't know why I instigate
and say what I don't mean
I don't know how I got this way
I know it's not all right
So I'm breaking THE habit
I'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LinkinPark
比如说《真爱至上》。 开头一段独白。(呵呵,这类电影是多么相像啊。)然后还要弹出一个字幕来强调“Love is all around”。电影接下来要说什么也就可以想象了。几个小故事,每一个都是所谓动人心弦的爱。我觉得我是落后了,因为我怎么也接受不了这种赤裸裸的爱。 “Did I mention I love you?” 是不是我说了我爱你就证明了我爱你?当然你可以说这句话很重要,我想知道“很”是什么程度。 其实我不反对“Love is all around”这句话。这句话没错。但是我也可以说“Hate is all around”,而且这也不矛盾。因为love和hate都是无实体的being,就算宇宙里到处都是也不会把空间撑满。 这部电影一直在讲述“Love is all around”。这种讲述带着一个副词,就是“毫无疑问”。“Undoubtedly,Love is all around”.没有任何反驳的空间。 你看过《American History X》么?Derek他老爸和他说“黑人就是该死”的时候,还举了一些为什么黑人该死的例子,以此来论证他的观点。没有这种论证,仅仅靠父亲的威严,如何能把Derek镇住。还记得另外一个角色吗?那个胖子。还有Derek的女朋友。为什么他们憎恨黑人?没有原因,在他们看来完全不需要论证。当心灵空虚到那种程度,需要的急救药是各种各样的观念,而不是对于观念的论证。 爱也需要论证?至少在电影里,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爱你”这个爱是个“抽象”的动词——如果你允许我这么说的话。而对于它的论证,就是靠意识主题在生活中的表现。这种表现并不是以语言为基准的。 但是,“Undoubtedly,Love is all around”. 你只要用一个“我相信……”,我就“说不出那长翅膀的语言”了。既然你只要一个命题,一个判断句,而不是一个系统的叙述,各种叙述手法,那么我也就无语了。
B 有时候在想我要以什么态度去对待这些东西。 豆瓣上有过一个帖子“毫无疑问,永动机是存在的”。楼主在主贴里写了上千字,说来说去也就几个字“毫无疑问,永动机是存在的”。下面竟然有三百多个回帖。其实楼主自己也挺无聊的,写那么多证明“毫无疑问”四个字。回帖的人也挺无聊的,反驳一个“毫无疑问”的命题。我也很无聊,因为我也回帖了。 傻逼年年有,今天特别多。这句话是几年前已经出现的了。但是到现在还用得上,虽然显得有点过时。套用love actually那句话,sb is all around.举目望去,就是一堆一堆的。我并没有排除自己。 谁能说那个发帖的兄台是白痴?他使用了热力学第一定律,并且通过经验式的举例来论证热力学第一定律同时论证那个“毫无疑问”的命题。 我回帖,或者说下面的回帖争论,到底说明了什么?难道是我们想证明自己比发帖那老兄高一等么?这个世界上肯定有人认为热力学第一定律不成立的,就好像有人坚持认为周正龙没有作假的(北师大生命科学院副教授刘里远)。难道我们就为了这东西争论不休? 我也喜欢争论,那天和一个同学争辩僵尸的排泄系统。我觉得,只要有一个共同的假设前提,只要有逻辑,那么这一切都不是没有意义,中世纪的经院逻辑不就是这样的么?但是对于那些以不考虑逻辑,不考虑常识的方式——比如励志,比如“毫无疑问”,我们也要去争论? 张志扬老师坐牢时被卫兵鞭打。他说当时并没有想反抗。因为这些卫兵只是“观念”。而他自己,当是也不过是“观念”之一罢了。我做不到这一点——至少现在是这样。一个在几十年的恐怖中熬过来的人的境界,如何能是我辈随便就理解的。说到张老师,我很羡慕他,因为他的辩论对象可以是朱光潜。 既然我做不到把那些“毫无疑问”的物和主题作为观念看待,那么我要怎么办?难道就在不停地怀疑““毫无疑问”的东西然后脑袋爆裂死去或者自戕?我还想活多几十年了,至少要等老子试过3p吧? 那我就一边凉快去。 “众人皆醒我独醉”。